【导语】:南京离婚证丢失或者损毁,没有办法自行到婚姻登记处办理补证,可以委托别人申请,申领注意事项如下。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提交材料:
1、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2、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3、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注意事项:补办离婚证当事人必须依法登记离婚,现今仍然维持状况。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离婚】可获离婚登记预约入口、离婚协议书范本下载入口、条件材料及冷静期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