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在2021年5月31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2021年5月31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2021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和《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与实施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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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办法主要进行了哪些调整?
此次办法主要做了5个方面的调整:
1、调整了文件名,将南京市近3年内出台的人才落户政策进行了整合,并明确文件名为《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
2、整合了人才落户适用范围,将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纳入人才落户的主体政策范畴。
3、放宽了人才落户的随迁政策,在原有随迁政策的基础上,对高层次人才的随迁政策进一步予以放宽。
4、优化了技术技能人才申请受理模式,由原来的“人社认证、公安受理”调整为“公安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审核”,进一步简化程序,便利群众。
5、调整了政策有效期,将原有的一年有效期修改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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