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19年3月1日起,对办理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调整优化。一起来看南京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全指南。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2月28日发布通知,将于2019年3月1日起,对办理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调整优化。
1、 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
2、 增加办理网点
3、 实现实时办结
一起来看具体攻略:
一、办理条件
在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办理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结婚证(配偶提取提供)。
三、办理地点
借款人的贷款银行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职工同时申请以自有资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到借款人的贷款银行办理。
四、办理流程
职工携带办理材料到办理地点申请,实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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