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年8申请南京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名单已经公示,包括被拆迁住房困难户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名单如下。
2018一季度南京市被拆迁住房困难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名单公示
现将20户名单公示如下,以示监督。(打“*”为国有拆迁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打“*”为国有拆迁住房困难家庭)
具体名单:
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标准以下(2010年12月31日之前为15万以下,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为25万以下,2013年1月1日之后为35万以下),同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本市他处无住房,可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2018一季度南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名单公示
具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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