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10项)
60、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61、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
62、利用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63、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
64、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
65、列入国家税务总局定点直供计划的石脑油、燃料油免征消费税
66、生产企业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按实际耗用数量暂免征收消费税
67、节能环保电池免税
68、节能环保涂料免税
69、石脑油 燃料油生产乙烯 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资格备案
(三)企业所得税税税收优惠备案(39项)
70、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7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72、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73、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74、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5、期货保证金、保险保障基金有关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76、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77、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78、取得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79、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80、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81、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82、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83、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84、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85、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86、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87、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88、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9、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90、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9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92、退役士兵就业等促进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93、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94、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95、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96、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97、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98、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99、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00、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所得优惠
101、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102、港口码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享受“五免五减半”过渡期税收优惠企业
103、受灾地区企业取得的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款项等收入
104、受灾地区损失严重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105、受灾地区的促进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106、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
107、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108、支持和促进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