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从2015年年1月1日起,江苏省内户籍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不必再提供户口簿。
从2015年年1月1日起,江苏省内户籍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不必再提供户口簿,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证实了这一消息。而且对于江苏户籍居民来说,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可在省内各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免交暂住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近日,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出入境办证申请手续的通知》,根据这一通知,江苏省内户籍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将更加便利。
江苏省户籍居民(不包括现役军人)在本省各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出入境证件申请,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办理,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对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或需要通过户口簿来证明监护关系的仍需提交户口簿及复印件。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存在疑问的,应要求其提供户口簿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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