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京市民的身份证因各种原因导致身份证遗失的话,应该马上到公安机关进行办理,那么详细的办理方法是怎样的呢?南京本地宝为您收集了关于南京市补办身份证的信息。
办理条件
公民因居民身份证遗失、被窃,应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一)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二)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程序
(一)公民符合上述条件,可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换领居民身份证申请。
(二)办理补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备注”栏中简要说明证件遗失情况、签字。
(三)缴纳证件工本费。
(四)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的派出所领取证件。代领证件的须出具申办人《代领证件委托书》,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并在申办人的《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填写本人公民身份号码。
办理机构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居民可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
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办理费用
对丢失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注意事项
公民在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