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南京户籍身份 > 南京集体户口 > 南京市集体户口办理
南京市集体户口办理
2014-04-21 22:02【我要纠错】

【导语】: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那么集体户口应该怎么办理呢?

  南京集体户口办理办事须知

  一、凡外地应届毕业生来宁就业、异地调入,经批准已落实南京工作且无固定住所、无直系亲属或单位暂无集体户的人员,在本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可申请办理户籍挂靠。

  二、挂靠集体户口关系人员应和聘用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在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立户后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委托手续。

  三、申请挂靠集体户口人员,应填写《户籍挂靠登记表》,领取《单位户籍挂靠证》,报我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四、户籍关系代理费及公安部门的工本费按规定由聘用单位或挂靠集体户口人员交纳。

  五、挂靠集体户口人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如变更单位、住所、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须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及时到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人事关系转出我中心时,应先办理户口关系迁移,方可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3、根据公安部门、人事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有关事项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达我中心或指定的地点。


 

手机访问 南京本地宝首页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