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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如何进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2014-12-01 14:10 【我要纠错】

  1、凡要求鉴定者事先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同意后填写申请表,上报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2、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后,由区(县)计生委、卫生局组织同级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对申请者进行全面临床检查和核实有关情况,按卫生部颁发的《男、女节育手术并发症诊断标准》诊断,并提出治疗方案,由基层落实。对有争议的病例可向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处申报,由市计生委、卫生局组织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终审鉴定。

  本人对鉴定结果如不服,应在接到鉴定结果60天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什么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是指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直接导致相关疾病、组织器官损伤、功能障碍或残疾、死亡的情况。并发症的诊断、鉴定和管理,依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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