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南京车辆交通 > 南京事故处理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
2014-11-28 17:14【我要纠错】

  1、伤残鉴定的申请和决定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条件前提一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道;二是鉴定项目有助于弄清事实的真相;三是鉴定项目切实可行,能够实现。

  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存案的鉴定部分鉴定。

  2、委托鉴定

  委托鉴定,应根据被鉴定题目的性质和难度,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指派或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职员、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无法完成的,也可委托公安机关制定的社会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此类鉴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对当事人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对当事人的伤残评定、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评估,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该机构可以是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也可以是社会的鉴定机构,但均必需具备资格。

  3、伤残鉴定时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对于因技术原因无法在20日内完成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长10日。遇特殊情况仍不能完成的,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

  4、重新检修、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4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修、鉴定。重新检修、鉴定可以由原鉴定机构进行,但应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划定》第75条的划定,重新鉴定,假如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用度由公安机关承担;假如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用度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

手机访问 南京本地宝首页

  • 江苏医惠保1号可以报销意外事故吗

    江苏医惠保1号第三方责任、免责提及的相关意外不能申请赔付,保险责任内能申请理赔。

  •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有哪些条件?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 高速上出事故如何准确报地点

    高速上发生了事故,必须报警,但很多人在报警时不清楚自己到底在哪里。那么,高速上出事故如何准确报地点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 南京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一览

    南京本地宝为您提供南京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点地址、电话等相关信息,以防万一备着吧!

  • 南京交警交通事故微信处理操作流程

    明天就是五一了,出行高峰随即就要到来。车流量增多,一点轻微交通事故在所难免。为了节省各位市民时间,南京本地宝为您整理了南京交警微信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流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 交通事故处理攻略

    交通事故有哪些分类,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本地宝为您介绍江苏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南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 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

  • 南京交通事故处理办理指南

  • 南京轻微事故快速处理手册

    南京交管部门发布“轻微事故快速处理简易手册”,大家一起看看吧。

  • 南京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到年底节假日,车辆拥堵是在所难免的,甚至出现磕碰刮蹭等交通事故。遇到这类事故的处理流程到底是怎样的呢?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