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按照规定继续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相关奖励扶助,申请条件有哪些呢?一起来看
根据修订后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即子女出生日期为2016年1月1日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以及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未及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继续申请领取。
丢失的可以补办,补办在日期上没有限制。
独生子女补助: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按照规定继续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相关奖励扶助。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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