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六合区报名录取指南>>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均需通过“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平台进行报名(区特殊教育学校除线上报名外也可工作日到校报名)。
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产权证(拆迁户提供拆迁协议安置证明)等。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佐证亲缘关系。
家长根据填报要求,填写儿童、少年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然后根据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房产所在地,登记系统自动匹配施教区,请选择符合条件的户籍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学校,核对信息无误后进行确认提交。
家长可通过平台网址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平台将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对户籍、房产等信息自动核验。
具有六合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参加民办初中招生报名。
以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为准。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均需通过“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平台进行报名(区特殊教育学校除线上报名外也可工作日到校报名)。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户籍随迁至六合务工人员的子女,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年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
户口簿、在六合区的居住证和工作证明(幼儿监护人一方在六合区满一年的居住证或房产证;监护人一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等)。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必须在5月27日-6月2日自行登录“六合区教育招生信息登记系统”网上平台,进入“小学新生入学登记”或“初中新生入学登记”栏,网上填写当前真实有效信息,进行报名(每名儿童少年只能报一所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在选择“学生户籍类型”时,应选择“市外户籍”,非本区的南京市内户籍人员子女均不认定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逾期网上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学位。
查看建邺区报名录取指南>>
施教区内适龄少年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常住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且实际居住不少于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可就近入学。
据校验未通过或有其他线下服务需要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到对应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
5月25日-5月30日,我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正式上线,施教区户籍新生家长可登录“我的南京”APP搜索“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施教区内适龄少年(小升初)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常住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且实际居住不少于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可就近入学。
以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为准。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省外市(县),随法定监护人到南京(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不包括南京市户籍在本市辖区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任意一方法定监护人(下同)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
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家长可于7月1日-7日(周二-周一)登录“我的南京”APP搜索“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查看栖霞区报名录取指南>>
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于5月25日至5月30日,通过我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以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为准。
2025年通过全市统一网络平台组织报名,小升初学生可在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省外市(县),随法定监护人到南京(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南京市户籍在本市辖区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任意一方法定监护人(下同)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 5月31日);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宁缴纳的社会保险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 5月31日)。
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待我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统筹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查看江宁区报名录取指南>>
户籍在公办初中学校(含原乡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下同)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应在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5年5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本区小学毕业生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时,须出具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法定监护人及小学毕业生在本施教区的居民户口簿、家庭房屋产权证、《成长的脚印》、毕业小学盖章后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卡等有关证件资料。
家长可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入学时间表
准备阶段
5月16日
公布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
报名阶段
5月15日-19日
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意愿,学生法定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5月22日起
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5月25日-30日
公办初中和小学学区生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报名登记,各学校同步开通线下咨询点。(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步填报)。 报名入口
6月6日-7日
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学校 “小升初” 电脑派位志愿。
录取阶段
6月28日
同步进行民办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东山及周边地区随迁子女 “幼升小” 资料审核。
6月29日
市教育局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东山及周边地区随迁子女 “小升初” 资料审核。
7月1日-11日
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7:00。
7月12日-13日
确认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3日17:00。
8月10日前
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具有南京市户籍的2025届小学毕业生。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
家长可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入学时间表
准备阶段
5月16日
公布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
报名阶段
5月15日-19日
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意愿,学生法定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5月22日起
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5月25日-30日
公办初中和小学学区生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报名登记,各学校同步开通线下咨询点。(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步填报)。 报名入口
6月6日-7日
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学校 “小升初” 电脑派位志愿。
录取阶段
6月28日
同步进行民办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东山及周边地区随迁子女 “幼升小” 资料审核。
6月29日
市教育局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东山及周边地区随迁子女 “小升初” 资料审核。
7月1日-11日
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7:00。
7月12日-13日
确认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3日17:00。
8月10日前
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其来宁务工的法定监护人居住的、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江宁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及我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江宁的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等材料
家长可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查看浦口区报名录取指南>>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初中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有多套房产的以份额最多的为准,持有者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空挂户”、集体户统筹安排入学。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月25日-30日,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家长可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入学时间表
准备阶段
5月16日
区教育局公布《浦口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5月22日起
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报名阶段
5月15日-19日
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5月25日-30日
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家长可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有其他线下服务需要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同步到相应学校现场审核报名材料,由学校指导录入。平台将根据填报的信息对户籍、房产等信息自动核验,数据校验未通过的由相应学校后期通知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同步在5月25日-5月30日网上选择暂住地所属街道进行报名登记,同时到相应街道指 报名入口
6月4日
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方案。
录取阶段
6月28日
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29日
市教育局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查询入口
7月1日-11日
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7:00。
7月12日-13日
确认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3日17:00。
8月10日前
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南京汉开书院学校初中部、南京书人实验学校初中部及南京苏杰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具体报名和招生要求见《浦口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月25日-30日,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家长可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入学时间表
准备阶段
5月16日
区教育局公布《浦口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5月22日起
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报名阶段
5月15日-19日
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5月25日-30日
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家长可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有其他线下服务需要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同步到相应学校现场审核报名材料,由学校指导录入。平台将根据填报的信息对户籍、房产等信息自动核验,数据校验未通过的由相应学校后期通知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同步在5月25日-5月30日网上选择暂住地所属街道进行报名登记,同时到相应街道指 报名入口
6月4日
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方案。
录取阶段
6月28日
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29日
市教育局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查询入口
7月1日-11日
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7:00。
7月12日-13日
确认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3日17:00。
8月10日前
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任意一方法定监护人(下同)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宁缴纳的社会保险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同步在5月25日-5月30日网上选择暂住地所属街道进行报名登记,同时到相应街道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查看溧水区报名录取指南>>
适龄少年儿童应具有行政辖区内家庭户常住户口。原则上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产权证(房产证)三者一致。
小学毕业生学籍卡(需毕业学校盖章)、学生家庭户口簿、不动产产权证或房产证(持有者应是该生的法定监护人或该生本人,不含纯商业用房)等。
5月25日~5月30日,学区生(含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报名登记,各校同步开通线下咨询点。
适龄少年儿童应具有行政辖区内家庭户常住户口。原则上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产权证(房产证)三者一致。
小学毕业生学籍卡(需毕业学校盖章)、学生家庭户口簿、不动产产权证或房产证(持有者应是该生的法定监护人或该生本人,不含纯商业用房)等。
6月6日~7日,小学毕业生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入学时间表
录取阶段
6月14日 至6月15日 前
各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报名阶段
准备阶段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的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
3.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溧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溧缴纳的社会保险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溧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
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根据我区招生工作日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入学报名登记。
查看玄武区报名录取指南>>
具有本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公办初中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施教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少年儿童的法定监护人。
公办初中学区生在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报名登记。
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以民办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再录取。选择民办初中报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仍需要按要求履行公办初中报名登记等手续,以保证入学不受影响。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省外市(县),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到南京(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南京市户籍在本市辖区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南京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在玄武区内小学就读且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报名登记。
查看秦淮区报名录取指南>>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可正常报名。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
公办小学新生线上登记报名时间为5月25日—5月30日(周日—周五)。5月25日,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家长可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 ,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民办小学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参加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
民办小学与公办小学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选择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仍需按照要求履行公办小学报名登记等手续,以保证入学不受影响,未按规定时间履行公办小学报名登记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省外市(县),随法定监护人到南京(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南京市户籍在本市辖区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地居住的有效居住证(办理时限截至2025年5月31日);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宁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宁缴纳的社会保险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2025年5月31日)。
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7月1日—2日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报名登记,各报名点学校同步开通线下咨询点。
查看雨花台区报名录取指南>>
公办学校实行登记入学,施教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的,可按施教区报名入学。
户口本、房产证等。
1.属下列四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按施教区报名入学:(1)毕业生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户口簿职业栏注明)或出国定居的。(2)父母离异,毕业生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的。(3)毕业生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专家、技术人员的。(4)毕业生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1)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中学报名。(2)拆迁户家庭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中学报名。(3)拆迁户家庭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报名前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中学报名。
3.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下列原则办理:(1)应届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初中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且实际居住。(2)每套住房同期只能在施教区学校安排一户家庭子女入学。
4.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月25日至30日,施教区户籍新生家长可登录“我的南京”APP(或扫码下载“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学校实行登记入学,施教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的,可按施教区报名入学。
户口本、房产证等。
1.属下列四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按施教区报名入学:(1)毕业生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户口簿职业栏注明)或出国定居的。(2)父母离异,毕业生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的。(3)毕业生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专家、技术人员的。(4)毕业生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1)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中学报名。(2)拆迁户家庭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中学报名。(3)拆迁户家庭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报名前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中学报名。
3.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下列原则办理:(1)应届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初中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且实际居住。(2)每套住房同期只能在施教区学校安排一户家庭子女入学。
4.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申请在我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户口簿、身份证、我区居住证及在宁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居住证和就业证明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
6月23日至7月6日,随迁子女新生家长可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查看高淳区报名录取指南>>
适龄儿童少年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携带户口簿、房产证的原件、复印件,七年级新生报名还须提供学籍卡。
5月25日至5月30日,通过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s://zs.jsnje.cn)报名登记。
入学时间表
录取阶段
7月1日-7月11日
被电脑派位派中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招生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7:00。
7月12日-13日
确认直升武家嘴实验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初中部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3日17:00。
报名阶段
5月25日-26日
淳溪、古柏街道拆迁户家庭的监护人到区教育局(镇兴路229号)现场报名登记。
5月25日-30日
户口、房产两证一致家庭的监护人可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网上报名登记;网上报名不成功的可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 报名入口
5月25日-30日
淳溪、古柏街道空挂户、符合房产新政家庭的监护人可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网上报名登记;网上报名不成功的,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镇兴路229号)报名登记。 报名入口
6月25日前
符合政策照顾对象子女监护人到区招考中心申请入学登记。
5月25日-30日
淳溪、古柏街道随迁子女监护人可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网上报名登记;网上报名不成功的,29、30日可到区教育局(镇兴路229号)报名登记。 报名入口
5月15日-19日
武家嘴实验学校(小学部)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适龄儿童少年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产证[指不动产权证。
以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为准。
5月25日至5月30日,通过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s://zs.jsnje.cn)报名登记。
入学时间表
录取阶段
7月1日-7月11日
被电脑派位派中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招生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7:00。
7月12日-13日
确认直升武家嘴实验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初中部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3日17:00。
报名阶段
5月25日-26日
淳溪、古柏街道拆迁户家庭的监护人到区教育局(镇兴路229号)现场报名登记。
5月25日-30日
户口、房产两证一致家庭的监护人可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网上报名登记;网上报名不成功的可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
报名入口
5月25日-30日
淳溪、古柏街道空挂户、符合房产新政家庭的监护人可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网上报名登记;网上报名不成功的,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镇兴路229号)报名登记。 报名入口
6月25日前
符合政策照顾对象子女监护人到区招考中心申请入学登记。
5月25日-30日
淳溪、古柏街道随迁子女监护人可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网上报名登记;网上报名不成功的,29、30日可到区教育局(镇兴路229号)报名登记。 报名入口
5月15日-19日
武家嘴实验学校(小学部)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方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携带户口簿、房产证的原件、复印件,七年级新生报名还须提供学籍卡。
1.开发区企业的随迁子女:5月份,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2.淳溪、古柏街道的随迁子女:6月2日,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教育局指定地点(2024年指定地点为淳溪街道丰苑路85号,新城小学)集中办理申请审核。
开发区企业的随迁子女
5月30日前,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经开发区汇总后统一网上报名,区招考中心审核后统筹安排。
查看鼓楼区报名录取指南>>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持有者仅为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实际常住地三者一致的,可正常在施教区初中入学。
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及其它证件(证明)。
具有本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于5月25日至5月30日在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报名登记。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持有者仅为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实际常住地三者一致的,可正常在施教区初中入学。
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及其它证件(证明)。
民办初中与公办初中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小学在我区就读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应具有本区合法稳定住所、本市合法稳定职业,方可申请到区内公办初中就读。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任意一方法定监护人(下同)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
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于6月9日至6月11日在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报名登记。
查看江北新区报名录取指南>>
施教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户口本、房产证等。
5月25日~30日,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年龄原则上在15周岁以内(201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以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为准。
5月25日~30日,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随来宁合法务工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暂住,申请到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任意一方法定监护人(下同)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时限截至2025年5月31日);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2025年5月31日)。
5月28日~30日,外来随迁应届小学毕业生(含港、澳、台)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